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生产服务设施项目-第五管理区育秧大棚供水配套工程(黑北农文[2017]115号)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生产服务设施项目-第五管理区育秧大棚供水配套工程
2.2建设规模:新建204栋育秧大棚微喷供水系统。
2.3建设地点:第五管理区37作业站。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1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各相关项目相关验收及评定规程、标准。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至今连续半年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3.3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如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存在其他在施的未竣工的工程项目,经过在施项目招标人同意变更为他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自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招标人对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件实行押证管理。
3.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0投标登记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评委会评标时将查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