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宣恩县黄坪至大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宣恩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以宣交通文【2017】 4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项目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资金,招标人为宣恩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宣恩县黄坪至大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宣恩县黄坪至大坪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 G209国道K1982+150(椒园镇黄坪村委会旁),止于风洞,全长 5.441km 公里。项目投资约 1200 万元,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2 招标编号:ESZCZB2017-005
3 .申请人资格及投标标段的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具有公路工程业绩( 提供相关网站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原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
3.3 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申请人在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参与此项目的申请人法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时间为近三年)。
3.5 按恩施州住建办〔2015〕72号文件的要求,省外企业和人员进州从事建筑执业活动,均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认真负责的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省内建筑企业进州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中标企业须在宣恩县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当地依法纳税。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10:00时至2017年6月26日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