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市发改〔2016〕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门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龙公易建2017-17 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起于龙门县检察-院,途经龙城街道办、平陵镇,终于龙门与博罗交界处,建设里程共12.85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80km/h,其中龙珠广场至检察-院段(K249+620~K249+956,长0.336km),路基宽62m,检查院至易发大道(K249+956~K250+790,K256+170~K261+350,长6.014km),路基宽60m,易发大道至龙门与博罗公庄交界段(K261+350~K267+850,长6.5km),项目总投资约97238.51万元。
2.2招标范围:省道S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改建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预算和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
①初步设计阶段设计:自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完成(含审查及修改时间);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 45 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市交通运输局评审通过且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所需图纸、清单预算;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6 月 19 日至2017年 06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