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沈阳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由中能建(康平)东关镇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中能建投(沈阳)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瑞诚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通顺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祥丰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鑫创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共6个子项目组成)已由辽宁省发改委备案。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项目的6个子项目分别归属招标人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能建(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能建投(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祥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鑫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成立一个组织机构统一组织6个子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选择一家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与此EPC总承包单位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上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第一批(40 MWp)光伏组件已完成招标。现对本工程第二批(约80 MWp,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70Wp、275Wp多晶硅光伏组进行招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辅助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9时至2017年6月26日17时,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事宜联系人:何永学;联系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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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由中能建(康平)东关镇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中能建投(沈阳)康平县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瑞诚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通顺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祥丰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沈阳鑫创康平三台子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共6个子项目组成)已由辽宁省发改委备案。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项目的6个子项目分别归属招标人独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中能建(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能建投(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祥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鑫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成立一个组织机构统一组织6个子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选择一家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单位与此EPC总承包单位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上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招标范围:
本期工程第一批(40 MWp)光伏组件已完成招标。现对本工程第二批(约80 MWp,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270Wp、275Wp多晶硅光伏组进行招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辅助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光伏组件产品制造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报名成功后(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9时至2017年6月26日17时,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事宜联系人:何永学;联系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