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11517060065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搬迁济钢设备(炼钢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告、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郑重声明:1、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工业园区中部,项目总规模为年产铁810万吨、钢坯850万吨、钢材790万吨,主要建设原料场、烧结、球团、焦炉、高炉、转炉、精炼、连铸、热连轧机组、酸轧、热镀锌等主要工艺设施及发电、铁路、检化验、维修等公共辅助配套设施。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子公司,负责承接“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的实施。现拟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搬迁济钢设备(炼钢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建设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三、项目项目说明
招标名称:日照钢铁精品基地搬迁济钢设备招标
招标内容: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需求日期
1 504H0602
00000000 日照公司炼钢设备天车区,炼钢工程利旧搬迁济钢项目,, 套 1 2018/4/30
1.投标方负责利旧搬迁的拆除、运输(含利旧改造前由安装或存放场地到投标方工厂,以及改造后从投标方工厂到招标方安装位置之间的运输和装卸车等)、改造、供货、安装、调试、报检以及技术服务、培训等,协助招标方完成投标设备的注册和备案。
利旧的原安装或存放位置、改造后的安装位置以及具体的改造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投标方负责日照精品基地加料跨4台380/80t铸造、2台75+75桥式司机室正面(包括前方、侧前方、前下方)玻璃更换为防弹玻璃,厚度不小于20mm。
3.具体搬迁设备包括:
序号 设备名称 济钢 日照基地 备注
现有数量 使用
位置 搬迁数量 使用
位置
1 100/40t铸造 1台 在制造厂未发货 1台 钢渣跨 代替160/50t铸造
2 32/5t桥式 1台 脱硫跨 1台 脱硫跨 代替32/5t桥式
3 20/5t电磁桥式 2台 加料跨 2台 加料跨 代替20t电磁桥式
4 75+75t桥式 1台 加料跨 1台 加料跨 代替75+75t桥式
(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
交货地点: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
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位置。
四、投标须知
(一)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具有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必需的设备、设施、技术、工艺和质量控制能力和手段。
2.投标人为在国内注册的中国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含)人民币。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国家和当地省级质检部门颁发的如下许可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公布并能够查询到以上资质及有效期的权威机构网站网址链接)。
(1)投标人需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不低于 “YZ100t及以下”冶金铸造桥式的制造许可资质。
(2)投标人需取得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不低于 “QD150t及以下”桥式制造许可资质。
(3) 投标人需取得当地省级质检部门颁发的不低于 “QD150t及以下”“YZ100t及以下”桥式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在宝钢、首钢、武钢、鞍钢、山钢等大型冶金企业的制造、安装、或改造的应用业绩。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
投标人提供YZ100t及以上的冶金铸造制造、安装或改造应用业绩。
投标人提供QD150t及以上桥式制造、安装或改造应用业绩。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业绩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及使用单位运行证明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等),每个合同必须提供标的物数量明细,提供业绩复印件顺序应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最多提供20份。
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2、投标文件采取电子版(U盘,可编辑版本,有分项报价的需提供Excel版本)和纸质两种方式。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其他事项
1、投标人不能因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及其它任何原因而影响到所投标段设备按期保质地完成与交货。
2、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制造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五、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