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红柳林装载机及低污染车采购”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神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神南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包次划分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柳林装载机及低污染车采购(招标编号:0866-17A2SXQY214)。
2.2包次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次。
2.3招标范围:
包次 包次名称 设备概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侧卸式装载机 主要用于综采工作面末采淸煤及巷贯通后清理浮煤、清挖工作面底煤、破碎片帮的大块煤,破碎锤能破碎前方2-2.5米宽凹凸不平的煤块,能破碎片帮的大块煤。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台 1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2 低污染材料车 3t低污染材料车5辆(4台不挂牌照,1台挂牌照),5t低污染加长材料车5辆(4台不挂牌照,1台挂牌照);1、卸货方式:侧翻式;车厢采用加厚型整体式车架。2、配有瓦斯超限报警装置、CO检测装置和车辆限速装置;
3、车辆设有专用灭火器固定架、垫木固定架;4、挂牌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船税、强险证等。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台 10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
3 低污染人车/皮卡车 1、低污染人车(额定乘坐人数24人) 6辆
2、低污染皮卡车(额定载人10-12人) 10辆
3、地面皮卡车(白色2.6L汽油四驱自然吸气)2辆
4、低污染皮卡火工品运送车 2辆
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台 20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陕煤红柳林矿业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相关规定,且已取得相关产品的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认证等;
3.3投标人需具有ISO9001及以上标准质量认证书。
3.4必须是原厂原装车辆,特殊车辆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格书要求;
3.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具有2年以上的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1日 至2017年6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4时30分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