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道S221线大埔梅溪至和村段灾毁路面中修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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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省道S221线大埔梅溪至和村段灾毁路面中修工 批复文号 梅市路养【2017】58号批复单位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 大埔县公路
项目名称 |
省道S221线大埔梅溪至和村段灾毁路面中修工 |
批复文号 |
梅市路养【2017】58号 |
批复单位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 |
大埔县公路局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关于省道S221线大埔梅溪至和村段灾毁路面中修工程
招标答疑
至各投标人: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省道S221线大埔梅溪至和村段灾毁路面中修工程施工的(项目编号:2017-313)招标公告。现对各投标人提出问题的作如下答复:
1、 招标文件P64第2.2.2(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中“方法一:(0.7×业主标底价+0.3×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中的业主标底价是否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如否,评标基准价应如何计算?
答:业主标底价即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2、 P18第3.4.1条第2点未要求银行保函需从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而P41第5行说明“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请明确银行保函开具方式。
答:第18页和第41页关于采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以招标文件第18页规定为准,即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
3、 P43第3.7.3条款中第2至第4段中要求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而P61第2.1.1 2.1.3条款中“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中第(4)条内容未对前述两份文件作出公证要求,请问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进行公证?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61页第2.1.1、2.1.3第(2)条已明确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P86第9.2.5条款中“……。安全生产费以招标人控制价所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计算基数(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900章费用之和,并扣除安全生产费本身和机电工程设备购置费)的1.5%(房建工程按2%)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所述费率与提供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经费费率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如何取费?
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经费费率计取。
5、招标文件P89第9.4.16“文明、环保施工价款”中的文明、环保施工价款、P96第18.9条“竣工文件”中的竣工档案编制费、P96第20.1条“工程保险”中的保险费、第20.4条“第三者责任险”中的保险费、P98第25.1条中的优质优价奖罚价款均未在总预算表中体现,请问是否需要在总预算表中列入这些项目(文明环保施工价款、竣工档案编制费、保险费、优质优价奖罚款),如需列入应如何取费?
答:以上所述的其他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工程量清单中不再单列费用。
大埔县公路局
2017年 6 月 20 日 |
发布人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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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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