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南山风电场一期工程10号风机拆除重建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713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CWEME-17HYXNY-S00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所属地区:湖南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华银南山风电场一期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南部的南山牧场内,南山风电场一期装机容量为49.5MW,安装25台湘电风能风力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大唐华银南山风电场一期10号风机拆除、叶片转运、基础破拆、基础重新浇注、风机重新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大唐华银南山风电场一期10号风机拆除、基础破拆、基础重新浇注、风机安装。施工所需材料采购,吊具、吊带及专业工器具,部分拆装设备场内转运,风机调试和试运。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者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4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风机及塔筒吊装施工及风机基础施工经验和业绩。
2.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机电安装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风机吊装工程经验。
2.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2.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9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30日17:00(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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