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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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 批复文号穗港股份[2017]68号批复单位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项目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 |
批复文号 |
穗港股份[2017]68号 |
批复单位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设备材料 |
公告内容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有供货能力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13台装载机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2017SBZD009
招标货物、数量:本次招标将同时对包一和包二进行招标。包一为3台5吨装载机;包二为10台6吨装载机。
供货范围:
(1)包一: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5吨装载机购置项目,包括3台(其中2台由黄埔港务分公司购置,1台由河南港务分公司购置)优质品牌5吨装载机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包括5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交通和食宿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等,并提供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和备品备件。(具体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2)包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吨装载机购置项目,包括10台(其中6台由新沙港务有限公司购置,4台由新港港务分公司购置)1国内优质品牌轮胎式装载机的设计、制造、装配、运输、调试、验车(包括6人次×3天到生产厂验车的交通和食宿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培训(交钥匙式)等,并提供必要的随机资料、随机工具和备品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备件。(具体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
二、交货时间:
(1)包一:签署合同后35天内。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2)包二:签署合同后35天内。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和交货计划。
三、交货地点:
(1)包一:2台5吨装载机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内洪圣沙码头
;1台5吨装载机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码头。
(2)包二: 6台6吨装载机交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码头;4台6吨装载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码头。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装载机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3)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允许一个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厂家和代理商参加投标,只选择生产厂家为合格投标人。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如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仅接受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为合格投标人。
(4)2014年至今,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具有不少于200台5吨及以上的装载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适用于包一的投标人)。
(5)2014年至今,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具有不少于200台6吨及以上的装载机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公章)。(适用于包二的投标人)。
(6)2014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均为现金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如果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资料(含公司名称、国税号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要带个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相关证明备查)。
七、所有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送达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悉。
八、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本项目包一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5万元;包二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0万元。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十、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十一、投标人接受承兑汇票的额度低于投标总价50%,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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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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