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湘乡市公路局的委托,对其沥青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公路局沥青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 潭乡财采计【2017】284
3、委托代理编号:XY2017-06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元)
1 沥青 一批 9.6万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沥青 ⒈详见询价文件 1、详见询价文件 1.详见询价文件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询价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以上证件需带。
注:取得社会统一代码企业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