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茅洲河整治工程一标中粗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2.招标范围
2.1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茅洲河整治工程一标中粗砂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5-17180
2.3 招标内容
2.3.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茅洲河整治工程一标 招标中粗砂、规格型号、数量。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中粗砂 粒径<2mm不大于45% m3 37171 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24个月。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局茅州河整治工程一标施工现场。
技术要求: 1.设计蓝图要求中粗砂粒径<2mm不大于45%,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规范要求,禁止用海砂。
以上数量仅作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最终结算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货品种、规格、数量,合同中明确的数量与本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的规格型号、数量结算支付。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范围包括:
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该招标文件对制造企业的要求)。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近二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如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两年,应按年度提供相应次数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省部级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二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代理商只须提供自己的)。
(5)履约信用要求:投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7)其它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并在标书中提供证明资料。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1日1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