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化工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6〕42〕52号文的精神和安排,广州黄埔化工有限公司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广州黄埔化工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
1.2 招标编号:0724-1700A04N2495
1.3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浦区黄埔东路2009号大院
1.4项目概况:根据在市环保局备案的《广州黄埔化工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黄埔化工商业用地需要修复土方量为28396m
3,需要单独处置有刺激性气味的土方量约为18327m
3,住宅用地需要修复土方量为48776m
3,则黄埔化工一共需要修复(或处置)的土方量约为95499m
3;地下水主要污染物需修复地下水面积约为3543m
2。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工期: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地块污染修复施工方案备案;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地块污染修复并完成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1.7 招标范围:广州黄埔化工地块范围内重金属、有机物、含刺激性气味的污染土壤修复,地块范围内地下水污染区域的地下水修复,以及场内危废处理,达到市环保局验收备案要求。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9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5,825,751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4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工业场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和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三类业绩,且均已完成环保局竣工验收备案,其中至少有一个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环保局验收备案证明,不要求在同一合同中同时具备三类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工业场地修复项目不包括农田、矿山、垃圾填埋场及重金属底泥等修复业绩。
2.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公告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3.4 投标人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0时35分至2017年7月20日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体及其他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lztb.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5.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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