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长兴县吕山乡郑家斗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按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要求,拟设计后申报浙江省水利厅实施计划。县级项目业主为长兴吕山临港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资金由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设计采取公开招标,面向全国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兴县吕山乡郑家斗圩区整治工程整治面积约7600亩,工程总投资约为1200余万元。主要包括:堤防加固、水系沟通、排涝站改造、(涵)闸 、防汛仓库、渠道等其他工程,估算价47万元。
2.2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专项(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