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X(QH)-FW-2017021
1. 招标条件
本久治县康赛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果发改投资【2016】80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均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久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共设一个监理标段:
2.2招标范围:对监理标段工程内容为久治县康赛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3建设规模: 新建物业管理用房、值班室及供排水、供暖、供电、道路等附属设施。
2.4建设地点:久治县康赛小区内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监理期:同施工期。缺陷服务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3. 资格审查方式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工作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设定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投标人须提供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拥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书。
3.6有良好的信誉: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3.7熟悉监理流程,熟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熟练掌握监理资料的制作;
3.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 《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不含资质证书)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并提供电子版一份(报名资料扫描件),原件查阅后退还,于2017年06月22日至 2017年06月26日(假日不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