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的委托,对 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资格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1706-048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市政环卫管理所车辆燃油供应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非鹤山市内注册的)应当在鹤山市内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2)项目服务周期: 贰年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3日 至 2017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