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采购
项目编号:SGZD[2017] 22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根据宿迁城市公交事业发展需要,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购置60辆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用于宿迁市城市公交客运班线。 即:1 0.5 米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数量:60辆, 预算3720万元(不含国补) ,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17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须已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四)投标人所投 车型须已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公告目录;
(五)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6月22日8:30至2017年6月30日1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