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安全评价机构对“气代煤”工程及用户安评验收服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2015年或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税务票据或银行缴税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委托代理人在本公司缴纳且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河北省内企业需要具备安全评价机构乙级以上资质,河北省外企业需要具备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