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域内2017-2018年度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社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2、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6、2014年至今在大厂县为企业出具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的不得报名。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8、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提供三套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刻说明:(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