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16年敦化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项目(明晰和移交产权),已由敦化市水利局以敦水字[2017]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6年中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敦化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制作与埋设铁蒺藜、制作与埋设界桩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并且质量合格;(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