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本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公司下发《关于调整警卫消防人员用工关系的通知》以及《关于宝鸡分公司“五定”方案的批复》(西油销〔2016〕423号)要求,宝鸡分公司有25名警卫消防员,其中16名警卫消防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宝鸡分公司工作,宝鸡分公司每月按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劳务费(包含派遣服务费、派遣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2、资金来源:费用从公司劳务费列支。投标限价:人民币2950000元。 3、项目单位:宝鸡分公司; 4、招标范围:宝鸡分公司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警卫消防员劳务派遣服务。
根据公司下发《关于调整警卫消防人员用工关系的通知》以及《关于宝鸡分公司“五定”方案的批复》(西油销〔2016〕423号)要求,宝鸡分公司有25名警卫消防员,其中16名警卫消防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宝鸡分公司工作,宝鸡分公司每月按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劳务费(包含派遣服务费、派遣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其营业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 (4)2014年至2016年具有劳务派遣经验及业绩,服务企业五家及以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行贿违法行为。(需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6)劳务派遣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