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1D11N235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设备维保服务
三、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需求及限价:(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医用设备维保服务(重招) 2 年 人民币216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活动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2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心供氧系统”及“中心吸引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6 .投标人具有2011年至今从事医院医用气体、中心供氧等同类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工作案例经验;
7.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