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玉环电厂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玉环县下青塘,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瓯江口,乐清湾东岸,玉环半岛西侧,离杭州市409公里,北距台州市94公里,南距温州市直线距离80公里。厂址东南面为环岛西路,经隔门岭隧道和疏港隧道与外界相连。华能玉环电厂目前使用液碱的工艺有精处理树脂再生、海水淡化超滤加碱调水质、补给水处理树脂再生、工业废水调质、工业水调质。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能玉环电厂2017年至2018年生产过程工艺中使用液碱约10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投标人所供液碱必须符合《高纯氢氧化钠》GB11199-2006标准的要求,具体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并按此标准提供方法进行检验。需提供用于本次投标的液碱化验单(具有CMA、CA或CNAS认证)。
送货方式:电厂现场配置1台12m3低位碱槽和2台30m3的高位碱槽储存液碱。一般每周安排一至二次供货,每次供货量30吨左右(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量以招标人地磅数据为准。因低位碱槽容量有限,需分两至三次才能卸载完成,因此运输液碱车辆及人员在玉环电厂厂区内需停留3至4小时,投标人需考虑人员休息及就餐问题。
结算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实行统一单价机制,以投标人投标时价格为唯一结算价格。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或委托承运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所投标产品。
2.2.3投标人近3年(2014年至今)须至少有3个销售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4日9:00起至2017年6月28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4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