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咸丰县唐崖至朝阳二级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纳入“恩施州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招标人为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咸丰县唐崖至朝阳二级旅游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项目起于唐崖镇,接省道 463 ,止于鸡鸣坝,与规划的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 拟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 招标范围
(1) 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2)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两阶段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 报奖工 作 。
2.3 编制周期
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备后 45 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 60 天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阶段的施工图设计。 上一 阶段成果资料经审查批复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如下:
( 1 )工程咨询(公路专业)乙级资格或工程咨询综合经济乙级资格(包含公路专业);
( 2 )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 ( 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 ;
( 3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 2 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