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五七〇三部队(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五七〇三部队信息化升级设备采购和机房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LZC2017(GK)BD002。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段,信息化升级设备采购和机房建设、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包1 服务器及配套软件 批 1
包2 机房升级改造 批 1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4.交货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五七0三部队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设备正常运行十个工作日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款项。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及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具有该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所有产品提供质量保证。
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单位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需要原件);
(4)《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8.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