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银川市军粮供应站进出口道路改建工程试验室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银审服(批)发【2017】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源为:按照《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银发改发【2017】137号)执行,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室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项目起点为银川市宏图南街南段(宁夏银星能源西侧),沿银川市绕城高速北侧东行约700米转向南,上跨绕城高速
后南行约600米,转向东至银川市军粮供应站南。
2.2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试验检测工作,预计服务期为6个月(其中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招标范围:
道路全长约1.53公里,桩号K0+000-K1+190段采用双向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千米/时;桩号K1+190至终点段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标
准,设计时速20千米/时。该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等。(具体招标范
围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
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因违规或行贿等原因,被宁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清理出宁夏交通建设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如存在以上情况却故意隐瞒弄虚作假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报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建议从严处理。
4.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