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换热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6
招标编号:DJZB2017-151
开标时间:2017-07-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编号:DJZB2017-15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换热器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换热器采购项目一标段
(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换热器采购项目二标段
(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3 地点:长春市
2.4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产品质量及检验均执行国家标准。(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本企业(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若书。
3.7提供投标产品在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8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承诺书)
3.9投标申请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3.10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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