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廉江市长青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工程
本
廉江市长青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农【2014】2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廉江市长青水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单位为
廉江市长青水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加固改造干支渠总长139.33km,其中长青总干渠长17.42km,沙铲干渠长9.09km,营仔干渠长11.63km,车板干渠长17.88km,石颈干渠长13.51km,平山干渠长8.63km,支渠共10条,总长61.17km。涉及建筑物617座,其中拆除重建的建筑物共570座,包括渡槽4座、过底涵51座、分水涵177座、排水涵89座、分水闸12座、节制闸3座、泄水闸4座、跌水陡坡9座、暗渠12段、纳水堰5座、机耕桥125座、人行桥79座;加固修复的建筑物共40座,包括:渡槽3座、过底涵8座、分水闸3座、节制闸2座、纳水堰2座、溢洪道1座、机耕桥18座、人行桥3座;新建建筑物7座,包括分水闸1座、跌水(陡坡)2座、暗渠2段、人行桥2座。主副厂房等设计洪水标准为重现期30年。
2.2项目建设地点:
廉江市;
2.3工程预算:财政审核预算资金为
155294807.26元;
2.4项目工期:
7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以上(含
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
贰级以上(含
贰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3.6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最少13名):施工员3名、质检员3名、安全员3名(需同时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证(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
3.7投标报名者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3.8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之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且已公示的企业;
3.9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3.10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①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②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③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4.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所有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网页打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开标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5月五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5)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5月五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7)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核对)、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5月五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8)拟委派在本项目的其余专业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施工员3名、质检员3名、安全员3名(需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核对)、毕业证复印件和岗位证(须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复印件;
②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1月至5月五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复印件;
③专业人员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的网上截图打印件。
(9)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0)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的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同时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6月
26日至
2017年
6月
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投标人需交报名费
100元。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月
21日
下午
15时
30分。
6.2 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7. 如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告为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