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7机高中压汽门重大隐患汽门组件修理 1、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两个600MW等级超超临界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同类型阀门组件的修理或生产业绩,并已成功投运。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7号机高中压汽门重大隐患整治项目汽门组件修理。它提出了该标的物的修理、检验、交货进度、包装、运输、储存、试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3日 09:00整到 2017年07月03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