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70619Z0535-2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渔楼村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工程、巴虎村村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巴虎村村路改建工程已由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渔楼村农户围墙大门改造工程、巴虎村村路改建工程项目二标段巴虎村村路改建工程;
2.2 项目概况:巴虎村村路改建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工程施工;
2.4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巴虎村;
2.5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9月15日,共5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按照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