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757738
1. 招标条件
本第一采油厂部分区块道路铺设维修工程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建设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第一采油厂部分区块道路铺设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坪桥区属陕西省安塞县,其余区块均属陕西省志丹县。
计划工期: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路面补修、混凝土边沟、排水管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第一采油厂部分区块道路铺设维修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吴堡区2017年主干道沿线治理工程,修筑混凝土边沟2700m,混凝土滴水坑22座,钢筋砼排水管铺设178m,天然砂砾石路面补修3686.4m3,草袋子装素土护坡1035m3等;
第二标段:王南区部分砂砾石道路修复改造工程,修筑混凝土边沟3350m,石砌滴水坑36座,钢筋砼排水管铺设144m,天然砂砾石路面补修6264m3,平整场地43800m2等;
第三标段:杏南区杏204等主干道维修工程,修筑混凝土边沟2950m,混凝土滴水坑15座,天然砂砾石路面补修5392m3等;
第四标段:坪桥作业区部分砂砾石道路维修工程,修筑混凝土边沟4500m,石砌滴水坑14座,钢筋砼排水管铺设30m,天然砂砾石路面补修7344m3,平整场地61800m2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3.4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与本工程规模相当或以上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5投标人就本项目四个标段均可报名,不论多个标段只收一份标书款。投标人就本项目四个标段均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按投标标段的数量提交,但最多中标一个标段。每一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均须注明自己选择中标的意向标段。如出现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排序均为第一名,则根据投标人的意向标段进行确认中标,未中标标段则延续综合排序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