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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6210336000243001001]海安县葛家桥村水泥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海安县葛家桥村水泥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镇葛家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

 1. 招标条件

本海安县葛家桥村水泥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镇葛家桥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葛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葛家桥村1、2、7、9、10、11组
(2)工程规模:水泥路路基宽4.5米,厚度为15cm碎砖,路面宽为4米,长度为3625米,施工面积145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路基拓宽,水泥路铺设。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8月19日;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32062103360
00243001001 路基、路面施工 1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职业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业绩要求:无
(8)其他 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6)260号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到2017年7月4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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