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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平发改审字【2016】251号文批复单位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平
  项目名称  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  平发改审字【2016】251号文
  批复单位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字【2016】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在大柘镇实施平远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二期)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124平方米。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清运工程、垃圾处理和河道整治工程。具体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8座;铺设污水管道29.8公里;对坝头垃圾进行清理,整治东石河河岸、清淤。 2.2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 2.3 预算造价:人民币8870471.97元。 2.4工程地点:坝头村、程北村、程西村、东片村、东兴村、贤关村、漳演村、黄沙村、河岭村、梅二村及部分分散农户。 2.5建设工期:360天(日历天); 2.6计价方式: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 自2016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4.1.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1.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8、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1.9、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即3、4、5月份)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0、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1.2~4.1.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带原件核查) 4.1.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1.1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1.13、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7 7 3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合格投标人于201774日至710(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百花洲电影院正对面)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725日上午9:00-10:00时,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205 联系人 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3-882334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日期: 2017 26
  发布人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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