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龙井市胜地至白金段公路水毁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LZCJT2017-45。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龙井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01标段:本项目为龙井市胜地至白金段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防护工程0.5352km、路面损毁修复1734m2、中桥维修、标志护栏恢复及清理河道等工程。
2.2施工预计工期:2017年8月1日----2017年10月31日,工期 92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的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中标单位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7年全省农村工程施工中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