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7-745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朝阳区2017年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四十三标段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金额万元
43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项目(朝阳区)朝阳区2017年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四十三标段(湖西街道湖西三) 红旗小区 红旗街以东,多福街以西,长安路以北,长治路以南 1721.6750
星宇小区 星宇长久小区东墙以东,机电小区西墙以西,长久路以北,长安路以南
机电小区 星宇小区东墙以东,建平街以西,长久路以北,长安路以南
半导体小区 建昌街以东,都市桃源、高科技小区、南湖名家西墙以西,都市桃源北墙以北,南湖名家南墙以南
半导体东小区 建昌街以南,南湖名家北墙以北,半导体小区以东,吉港小区以西
高科技小区 半导体小区东墙以东,延安大路以西,都市桃源北墙以北,南湖名家南墙以南
浑江小区 (改造区域内住宅距离较远,分为三个区域)一区北起规划三路、领袖朝阳一期南侧围墙,南至东南湖大路与吉林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测绘院,东起浑江街,西至规划二路。二区东起规划二路,西至天一地矿花园,北起规划二路,南至天一地矿花园。三区南起南湖大路,北至吉福茶城,东起规划一路,西至吉福茶城停车场。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2014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4 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10如投标人在13至55标段(43标段除外)中投标数量达到3个标段的,不允许再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