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葫芦岛港总体规划环评报告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葫芦岛港总体规划环评报告服务采购,葫芦岛港总体规划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编号:HJYZXZB2017023)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投标单位须承担过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项目签订时间需为2014年1月1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3年内,未被国家环保部或其他省(市、自治区)环保部门因环评质量问题通报;
8、近3年内编制过辽宁省内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熟悉规划区基本情况。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资质审查时间:2017年6月30日15: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