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3、名称:同安大道(海翔大道—同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海翔大道至旧324国道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4、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
5、实施时间: 2017年
6、规模、性质、用途:本项目全长6.486公里(K0+100-K6+586),含40米红线内绿化及城市绿化退线1.5--18米,总绿化面积约 17.8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含绿化、节点景观、管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手续。投标人在开标后,凭招标人开具的无投标人名称的费用缴费凭证向招标人补开完整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
8、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且截标前已在厦门市建设局办理信息登记的监理企业(本工程拒绝联合体):(1)应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