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的委托,对开发区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号: HY-CG-17-054
2.2项目名称:开发区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2.3招标内容:开发区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数量、参数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人考虑食堂设备用水、用电施工图设计、排烟通风系统安装等)
2.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5工期: 6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食堂设备供货、食堂配套系统设施深化设计、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等)
2.6交货及安装地点: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中小学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如下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以上资质证书、证明文件在资格审查时需做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