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瑞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改造物资采购
项目概况: 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东北面6km的上坝村,距离赣县和赣州市城区分别为14km和19km。电厂北距323国道及京九铁路2km,东邻贡江,厂址东北面4km处为赣县火车站。电厂装机容量2×350MW。
项目单位: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华能瑞金电厂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设计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2、招标范围
凝结水精处理改造物资 。拟对瑞金电厂2×350MW机组已有的精处理再生系统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1)将精处理原盐酸再生系统改为硫酸再生系统;2)将锅炉房区域的精处理酸碱贮存设备搬迁至化水车间的酸碱贮存区,集中布置;3)对高速混床的进水装置进行改造,使其进水分配更加均匀。
供货范围:投标方负责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改造方案的设计,并提供改造所需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支吊架及电控设备等,以及与原有精处理再生系统的所有接口的配合。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投标方要确认此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单。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处理工程资质,具有五家以上运行两年以上的类似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27日09:00起至2017年07月0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