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2017-06-26
招标编号:BLZB17-06-23
开标时间:2017-07-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其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3×350MW)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消防系统运行维护
二、招标编号:BLZB17-06-23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对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拟投产的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已投产运行的2×33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消防系统运行维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共2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4.2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4.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
4.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4.2.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件);投标单位应具有ISO—9002认证资质。
4.2.2.2投标单位近5年内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火力发电厂运行维护业绩至少3项。
4.2.2.3投标单位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4.2.2.4投标单位近3年无诉讼。
4.2.2.5投标单位具有与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消防安装、检测、运行维护资质。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2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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