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捞刀河大桥、福元路大桥及人民东路(二期)停车场充电桩配电招标公告
2017-06-26
受长沙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捞刀河大桥、福元路大桥及人民东路(二期)停车场充电桩配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捞刀河大桥、福元路大桥及人民东路(二期)停车场充电桩配电工程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捞刀河大桥、福元路大桥及人民东路(二期)停车场充电桩配电工程
1.2、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总价(元) |
1 |
捞刀河大桥充电桩项目 |
1138037.26 |
2 |
福元路大桥充电桩项目 |
1273957.15 |
3 |
人民东路立交桥充电桩项目 |
1290577.74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招标人将按标段分别评标,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应当分标段报价。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706120002
委托代理编号: JYZB-CS201706058
3、项目预算(元):3702572.1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4)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近半年(即2017年1-6月)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备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