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工食堂建设项目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社会)函 [2015]84号批准,招标人为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工食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石河子市32小区内
2.3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3383㎡。
2.4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层数: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2.5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计划工期: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 。
2.7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原件另附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于2017年 6月 13日至2017年 6 月19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3.1的报名单位,请于2017年6月 14 日至 2017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16:00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不接受邮购)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