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及主要支流兵团四师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保护(2017年)-
保护措施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犁河及主要支流兵团四师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保护(2017年)经兵环审[2015]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国投资金、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第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护措施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地区第四师境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主要工作内容 |
投资估算(万元) |
1 |
保护措施施工第二标段 |
对第四师79团、70团、76团、77团、71团焦化厂防洪工程,长度20.67公里的保护措施施工 |
水质保护、废气治理措施、噪声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费、土壤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等(具体内容详招标文件) |
311.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保护措施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期限2017年6 月17日至2017年6月21日),报名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图纸。
4.3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五、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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