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石河子第十七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已获师发改社会函(2017)16号文批准, 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勘察条件,现予以公开招标。
二、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综合教学楼4500㎡的勘察。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岩土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需原件另附加盖公章的两套复印件)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7.1请于2017年6月 日至 201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7年6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第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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