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金城小学、第一小学所需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26
一、采购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金城小学、第一小学所需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JY开采[2017]第043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
1 |
实验中学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若为代理商,包一、包二须提供所投学生课桌椅、书包柜、屏风式办公桌、阶梯教室学生排椅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包三须提供所投学生课桌椅、屏风式办公桌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9万元 |
|
2 |
金城小学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 |
35万元 |
|
|
3 |
第一小学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 |
33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3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