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昆仑系列润滑油及昆仑之星复合剂销售团队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201588-DBLH-0002115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此次是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润滑油分公司生产的昆仑系列润滑油及昆仑之星复合剂在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管辖区域内规定的加油站销售的销售团队的。 中标人享有在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确定的加油站便利店进行昆仑系列润滑油及昆仑之星复合剂销售的权利,促销方案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行。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行承担处理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引起的各种纠纷,及其所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责任。中标人可派出专业销售人员进入加油站进行专业性营销推广服务,包括商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保障及处理投诉等。 2.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区域内的加油站。 3.服务期: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BLH-FW-DLRHY-GG-2017-004号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按照区域划分为五个标段,五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沈阳、抚顺、铁岭; 标段二:大连、盘锦、葫芦岛; 标段三:鞍山、营口 ; 标段四:本溪、辽阳、丹东; 标段五:锦州、阜新、朝阳。 具体详见附件1 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业务范围; (2)销售区域加油站驻站销售人员至少一名; (3)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需缴纳招标人确定的服务保证金; 一标段(沈阳、抚顺、铁岭地区)缴纳50万人民币,二标段(大连、葫芦岛、盘锦地区)缴纳50万人民币,三标段(鞍山、营口地区)缴纳30万人民币,四标段(本溪、辽阳、丹东地区)缴纳30万人民币,五标段(朝阳、阜新、锦州地区)缴纳30万人民币; (4)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承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6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