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电厂生产设备(设施)高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5 |
C02019317SZ01WZ004-120540000015 |
标段15:景德镇电厂生产设备(设施)高空保洁服务项目 |
景德镇电厂建设有2台660MW燃煤机组,生产区内设备(设施)高空部分保洁需外委服务。本标段为:#1、#2机组(含公用设备、场所)所有高于地面或平台(含格栅楼面)1.5米以上管道、钢架、设备外表面、输煤栈桥、电缆桥架、门窗以及屋面(不含设备内部、设备仪表盘面、机械转动设备、各类油站、电气开关室、电缆沟、电缆夹层、热控电子间、各类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等地方的高空保洁工作。日常每天12人(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资格证),双休日白班工作制,设备异常抢修、迎检、重要日子等特殊时段应增加人员不少于20人。保洁工器具、安全用具、材料全部由乙方自理。 |
1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5、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5 |
标段15:景德镇电厂生产设备(设施)高空保洁服务项目 |
1、投标人具有劳务服务的经营执照和高空保洁相关安全工作许可证。 2、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一个从事高空保洁劳务服务的业绩,以提供2012年6月至今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有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用户证明文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质量回访记录、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要求的审查文件。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