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项目由石河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以石规函〔2017〕225号批准,招标人为石河子安南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河子高新区南八路(西外环路-西三路)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高新区 ;
2.3 建设规模:
2.4 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2.5 工程投资额: 约4000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两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及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 火炬路桩号-253.1 — +960,机动车道宽24米,分车道宽5米;
第二标段 火炬路(航空路-明珠路) 桩号+960 — +2119.5,机动车道宽24米,分车道宽5米;
具体以施工图施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区企业符合进疆备案要求。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3日 至 2017年6月28日下午19:00时止,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
5.2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19时(北京时间),新疆建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