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哈密电厂机房可视化管理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581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哈密电厂机房可视化管理。
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不限于此):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机房可视化软件平台 1)机房可视化管理基础平台
2)业务域分类模块
3)核心设备监控模块
4)运维库模块
5)配线管理及监测模块
6)自动巡维模块
7)资产管理模块 1 至少提供10个终端License永久授权
2 应用服务器 E5-2650V4*2;内存≥32GB;硬盘SAS 600GB 10K*3;双电源;Raid 5; 1
3 运维管理主机 塔式服务器;CPU≥E3-1220V3 内存≥32GB;显卡≥GTX1070;显示器≥28寸;分辨率≥1920*1080; 1 用于3D可视画面展示维护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及软件的三年质保,原厂工程师三年免费上门服务,7*24小时响应,5年基础支持电话服务。须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与服务承诺函。
提供三年软件系统免费上门升级更新服务,出具承诺书。
注:⑴以上供货内容均包含现场施工、调试、安装工作。⑵所有硬件配套软件及接口均包含在内。⑶所有硬件不局限于上述范围,根据现场需求为准。⑷安装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辅材未在清单中列出,均包含在本项目内。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同类型项目的合同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4年1月1日-2017年05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范围须与本项目同类型。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