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机组检修金属监督保温施工0561招标公告
2017-06-26
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机组检修金属监督保温施工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561
2.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机组检修金属监督保温施工。
招标范围:
招标人规定范围内的保温拆安施工,施工脚手架、保温主材(保温棉硅酸铝针刺毯和白铁皮)由招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保温拆安施工和其它所需辅材铅丝网、铝箔、钉钩、锁片等,施工施工工器具及安全用具由中标人负责。总体施工内容:总计约5000平米,具体包括
2.1配合再热热段管道金属监督保温拆安,预估650平米。
2.2配合炉外管道监督保温拆安预估1000平米。
2.3配合机外管道监督保温拆安预估500平米。
2.4配合高温联箱金属监督保温拆安预估50平米。
2.5配合主给水管道和低温联箱金属监督保温拆安预估1200平米。
2.6配合其它项目检修施工保温拆安预估1600平米。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 元/平米)和暂估总价,按照实际量进行结算。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完之日起算起至2017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500MW以上火力发电机组3家保温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