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本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第三学生食堂及素质教育中心(一期)和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实验基地实验综合楼扩建工程 ,项目业主为 四川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分别为 国拨和自筹 。其中 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 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
(2)招标范围:
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实验基地实验综合楼扩建工程:1台 3 层 3 站有机房( T0 )
江安校区第三学生食堂及素质教育中心(一期):2台 4 层 4 站无机房( T1 和 T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为制造企业授权的该项目唯一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与我校以往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为制造商参与投标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等级 A 级 ) ,投标人非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等级 A 级 ) ;
(7)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乘客等级 A 级 ) ;
(8)外省市企业需在四川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9)从 2016 年以来至少成功实施过 2 个大型项目(合同总金额 100 万以上)的工程,且已交付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年 6 月27日至 201 7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